1.“認房”是指客戶申請貸款買房時,銀行在當地房屋登記系統查詢相關登記信息。如果發現客戶名下已經有壹套房,則認定該房屋為二套房。
2.“認貸”是指客戶在申請房屋貸款時,銀行通過查詢客戶的征信發現自己辦理了壹次房屋貸款,然後就會將購房定位為二套房,而不管客戶之前的房貸是否已經還清。此房貸將按照二套房貸款利率執行。
“認房又認貸”的話,同時查征信和房屋登記系統。只要客戶有壹套房或者辦了房貸,妳就把這次購房當成二套房。
如果“認房不認貸”,只看客戶名下是否有房。如果有,貸款政策按二套房執行。無房或已出售的,視為首套房,無論客戶名下是否有過購房貸款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