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貸款詐騙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貸款詐騙罪是指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經濟合同,使用虛假文件,使用虛假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手段騙取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