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只要符合貸款辦理條件,能辦貸款。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證人作證;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不包括不能辦理貸款。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壹條第壹款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壹)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