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地點為:閔行區沁春路179號3號門,受理時間為周壹至周六9: 00至16: 30(參考時間)。
更換駕駛執照的程序
1.機動車駕駛人或者代理人應當攜帶所需材料到車管所分所受理窗口或者各區(縣)交警分局(大隊)駕駛人管理窗口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期滿換證手續,同時接受核驗。
2.在有效期屆滿時申請換證時,本記分周期內當時沒有記分的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和大型貨車駕駛人,如果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前記分,也應按照規定參加核查。
3、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申請期滿換證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轉移手續。請到車管所分所受理窗口辦理。(轉入業務受理時間:周壹至周五9: 00-17: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