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3.借款申請人可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
4.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不得有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是政策性貼息業務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