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上:保護和獎勵農工商交通采礦業,在中央設立農工商總局和鐵路礦產總局,在各省設立商業局;提倡建立工業,獎勵發明創造;重視農業發展,提倡西部工業墾殖,建立新農場;拓寬郵政服務,修建鐵路;成立商學院、商報、商會等組織;改革財政,編制國家預決算。
軍事方面:減少老綠營,訓練新軍;采用西方的軍事制度,練習外國的演習和槍炮。
在文化教育方面,建立了首都的大學,各省的書院改制為高等學府,各地建立了中小學;提倡西學,廢除八股,改變策略論,開設經濟學專門課程;成立翻譯局,翻譯外國書籍,派人出國留學;獎勵新作品,獎勵創辦報刊,允許自由組織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