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機動車本身的特性,不會壹直停滯不前,最大的風險是事故發生後的損失賠償。如果是個人意外,賠償金額非常大。因此:
1,壹定要買足夠的保險;
2.以書面形式與汽車使用者明確責任;
3.貸款的情況下,可能導致逾期還款的責任;
4.車船稅、車檢、違章等壹系列相關問題可能產生的責任;
5.個人購車資格被占用。
擴展數據: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機動車所有人、使用人因租賃、借用不是同壹人的,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進行賠償。
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者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