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相關的規定來看,住房公積金是不可以用來還債的。因為公積金提取條件中不包含還債。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當然,退休銷戶、辭職以及沒有勞動能力的也可以提取公積金。
但是住房公積金是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的,也就是說,如果妳潛在不還,對方到法院告了妳,而且法院判定妳必須要還錢,可是妳的名下除了保險公積金以外再也沒有可以執行的財產了,那麽這部分公積金就是可以被法院強制執行的。
不過值得大家註意的是,要是欠款指的是公積金貸款,那麽公積金可以用來償還這筆貸款,也就是指貸款沖還貸。住房公積金貸款沖還貸,就是通過公積金系統,每月定期將公積金賬戶裏的余額沖抵公積金貸款當月應還的本息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