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條例》。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所有人以機動車作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註銷抵押登記。
第二十三條申請抵押登記,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由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共同申請,並提交下列證明和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和抵押權人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所有人與抵押權人依法訂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對提交的證明、憑證進行審核,並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抵押登記的內容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