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如果協商不成,可以采取訴前保全(即查封、凍結被告侵權人的資產和財產),註意《民法通則》保護的兩年訴訟時效。如果兩年期限將至,可以采取各種方法中斷訴訟時效,比如想辦法讓侵權人主動或者被動的還壹部分錢(即使侵權人扣除了侵權人的錢),保留還款的銀行賬戶作為證據。
但需要註意的是,如涉及企業其他案件,由當事人自行處理。如果企業欠銀行貸款,銀行仍然可以依據合同主張民事權利,也可以同時或分別主張刑事責任。也就是說,銀行可以不理會企業內部三角債,金融借貸糾紛可以獨立解決,不受其他案件的幹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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