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貸款的計算方式為:新增貸款=本期末貸款余額-上期末貸款余額。例如,截至2009年8月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為385241.19億元,而截至2009年7月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為381137.61億元,那麽2009年8月末人民幣各項貸款增加4104億元,這個增加的4104億元就是2009年8月的新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