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貸款銀行與抵押人簽訂抵押合同後,雙方必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是抵押合同生效的必要程序。從抵押登記的形式看,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他項權利後,由抵押人接管,並向抵押權人發放房屋所有權證。預售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中予以記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九十五條規定,認購書、秩序冊、預約簿等。當事人約定在未來壹定時間內訂立合同的,構成預約合同。當事人壹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預約合同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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