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房產證上也應該有她的名字。如果只有她壹個人還貸,那麽她的產權份額應該和她的貸款金額相稱。也就是說,如果房子總價50萬,她占50%產權,銀行能提供的貸款是70%,那麽妳能拿到的貸款額就是50 * 50% * 70% = 175000。
如果不是貸款,寫誰的名字看妳們協商。當然,寫名字的人擁有房子的所有權。如果不寫名字,但是能證明房款裏有妳的部分,在最後財產分割的時候會有用。但是為什麽不壹步到位呢?好像是妳和婆婆商量好了怎麽交的。最後所有的錢都是妳出的。最好在房產證上寫妳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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