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嚴格審查擔保人的還款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實現抵質押的可行性。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能夠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抵押所需信息: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和戶口本。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離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婚後未再婚)。
3.已婚的,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證明)。
5.房地產產權證。
6.擔保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是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