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到了還款日期仍未還款的,若借條中約定了相應的違約責任,最終債務人可能要承擔除本金、利息以外的違約金。2、若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後經判決仍不還款的,有可能對債務人的信用產生影響而被列入“黑名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壹十二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