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二條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由保險人在被保險人身故、殘疾、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對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