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500元金額不多,可以要求對方達成還款協議,分期還款;如不能也可收集證據,直接向法院起訴。勝訴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欠錢不還,已經超出約定日期了,卻遲遲不提還錢的事,這時就可以把朋友直接約出來,當面叫他還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壹)對不在中華人民***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