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壹條
貸款期限由借貸雙方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貸款人的資金供應能力共同協商確定,並在借款合同中載明。自營貸款最長期限壹般不超過65,438+00年,超過65,438+00年的應報中國人民銀行備案。票據貼現的貼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貼現期限自貼現之日起至票據到期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