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兒與房地產房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串通,或者偽造相關手續,出售母親的房產。
買賣行為無效,母親可以請求當地房產房管局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撤銷買賣合同或者已經過戶到買受人名下的房產的登記。
如果女兒明知自己對該房產沒有處分權,而偽造相關手續騙取買受人信任並訂立買賣合同,則涉嫌以非法占有買受人財產為主觀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者捏造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受害人或母親可以報警,因為女兒已經涉嫌合同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