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個人消費貸款的借款人(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除外)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二)品行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願意接受貸款行信貸、結算監督。
(三)具有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能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四)在貸款銀行開立儲蓄存款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並存入不少於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金額。
(五)能提供貸款行認可的保證擔保人、抵(質)押物並辦理合法合規的抵押擔保手續。
(六)以個人信用方式申請貸款的,其個人信用綜合評分須在70分(含)以上。
(七)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