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貸款的保證金制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借款人有權按合同約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貸款。但是,金融機構實行貸款預存款制度,減少了借款人實際獲得的貸款總額,不能滿足借款人對資金的迫切需求,侵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