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人年齡必須在18至65周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貸款人所建造的房屋必須符合當地自建房的相關標準,且需要經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政府的相關部門的審核批準,符合當地發展規劃。
貸款人需提供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鄉政府的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或證明材料;貸款人要有不低於規定的自有資金比例,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貸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單位作為貸款保證,或能以有效資產作抵押;貸款人應在貸款信用社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並自願接受信貸監督和結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