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為基準,不上浮。(2)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承擔。
貸款期限:
(1)原則上按全日制本科學制年限(學生按學制剩余年限)加10年確定,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4年。學生在正常學制畢業兩年後開始根據貸款合同按年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2)兩年寬限期是針對在校和畢業後的學生。寬限期後,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將根據貸款合同分期償還貸款本息。借款學生學習4年以上並繼續攻讀更高學位(包括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將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