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議這樣做,這是打擦邊球的漏洞,簽署的協議實際上不受正式法律保護...花錢買車的妳和用自己指標去看房的“車主”存在重大隱患,以後可能會發生更麻煩的糾紛~
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如果妳名下的車每天都由別人駕駛,很可能會出現各種情況。如果真的出事了,妳是主人,各種亂七八糟的事情都會找上妳。妳會怎麽想...
同理,妳付了車款,但法律認可的車主不是妳。如果車主離開4S店或有人想再次購買汽車,將很難要求提供索引或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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