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壹條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存款利率,並予以公告。“存款準備金是商業銀行根據中央銀行的法律法規存放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其目的是為了應付存款人的提款。這種存款壹般沒有利息。根據1998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革存款準備金制度的通知》的規定,法定準備金存款賬戶與準備金存款賬戶合並,法定準備金率由13%降至8%,1999年6月11進壹步降至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