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支持職工家庭剛性住房需求,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對我市住房公積金部分貸款政策進行調整完善。
壹是提高首套住房貸款的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家庭使用首套住房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單方面正常繳存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到55萬元,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由55萬元提高到65萬元。
第二,延長二手房貸款年限。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房齡不超過20年,最長貸款年限為30年。貸款年限加房齡由不超過30年調整為不超過40年。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附:《關於進壹步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解讀
合肥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6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