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使用8年以上(含8年)但不足15年,且當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車,補貼標準為每輛18000元。
3.對使用年限超過10年(含10年)但不足15年的重型貨車,補貼標準為每輛18000元。
4.沒有動力裝置的全掛車和半掛車不屬於補貼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