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適用住房。
2.小產權房,包括農民自己建造的房屋和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3.未償還貸款的財產。
4.壹些公房已經購買。壹種是不能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已購公房。另壹種是無法提供上市證明的中央產房(在京中央單位已購公有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