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有貸款記錄(負有信貸債務或曾經有過信貸債務的記錄)與申請低保不存相抵觸因素,不影響低保待遇的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低保條例》第二條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