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民間信用。
第二,企業之間的商業信用。
第三,租賃。
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貸款。
動詞 (verb的縮寫)從資本市場融資。
不及物動詞外國投資。其形式主要包括賣方信貸、買方信貸、補償貿易、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機構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多渠道促進股權融資,發展和規範債券市場,通過多種方式促進中小企業直接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