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貸款案件的若幹意見》四。人民法院審查起訴借款案件時,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八條的規定,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沒有書面收據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事實依據。不符合上述條件的訴訟,裁定不予受理。六、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的四倍(含利率)。超過這個限度,多余的利息就不受保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