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詐騙慣用的手段就是假冒各類單位以中獎、貸款、辦卡等名義誘使妳“登記個人信息”、“簽合同”,之後騙錢,如果妳拒絕,騙子就以涉嫌違約等莫須有的罪名,告訴妳被起訴了(冒充法院),假稱要給妳發傳票,甚至采取強制措施等嚇唬妳,騙妳支付所謂的違約金、解約金、和解金、保證金、罰款、押金等。
詐騙特征是:以公司名義發布信息、簽合同,但以個人名下(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銀行帳戶收取費用的,或以驗證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錢,別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