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後 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壹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 》、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 公積金余額 )。 住房公積金 可提取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 終止勞動關系 的。
法律客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