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購房貸款合同丟失,可以去房產抵押部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檔補辦。可以帶身份證到貸款銀行、開發商、房管局復印合同原件;如果借款合同在銀行抵押前已經丟失,可以向各方聲明無效,原借款合同在三個月期滿後註銷並重新簽訂相關證明。
法律客觀性: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復制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