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信用是買方信用和賣方信用的結合。為了擴大國產設備的出口,加強國產設備出口的競爭力,壹些發達國家在出口商所在地的銀行發放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同時出口國政府也從預算中提出壹筆資金作為政府貸款或給予部分贈款,與賣方信貸或買方信貸壹起分配,以滿足出口商或進口商支付當地費用和設備價格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