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貸款罪的司法解釋:行為人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壹百萬元以上,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公安機關應予立案追訴。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十七條
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壹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以及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應予立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