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以同壹房產購買房產,申請公積金貸款。如果離婚時借款尚未還清,該借款應屬於同壹債務。離婚時,雙方應就債務的分擔達成協議。如果協議不成,他們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離婚解決相關糾紛。如果判定不動產屬於其中壹方,另壹方享有相應的賠償,那麽未歸還的借款就是不動產登記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上一篇:自動快速幸運兔是什麽時候出來的?下一篇:領取創業補貼需要滿足哪些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