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離婚的時候妳真的不知道。法律條款是必要的,但必須有證據。最好去房管局領取購房合同;看買房的時間;
3.不要擔心貸款。既然構成隱瞞,離婚時妳肯定會說自己沒有債務,現在又說自己有債務,這是不合理的,壹般法院不會支持。退壹步說,還可以分房產增值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