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依法維護社區勞動組織的合法權益。
2.指導社區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開展勞動保障服務工作。
3.根據社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社區就業。
4.組織實施再就業援助活動,建立“4050”人員再就業長效援助機制,做好轄區內“4050”人員就業再就業工作。
5.開展失業登記服務。做好轄區內失業人員調查摸底,身體核實,做好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的資格審查和服務工作。
6.協調落實再就業扶持政策,初審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優惠證;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資格審查和項目初審,指導下崗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
老河口市勞動保障代理服務中心工作不是公務員,是事業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