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議妳的上述操作方式。1.如果妳出售上述房屋,自己購買第二套房後再結婚,系婚前個人財產,婚後還貸部分及對應的增值部分為夫妻***同財產。2.如果現在為了避稅,將房屋登記於女方名下,婚後添加自己名字,房屋為夫妻***同財產,當然法院會結合實際出資情況予以確定。3.雙方如果簽訂婚前協議,妳上述的擔心就完全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