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開發商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
2、現住房(即房改購買產權);
3.二手房(存量房上市交易);
4.無產權房屋(必須以自有或第三方房屋所有權抵押;
5.拍賣行(拍賣公司須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