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初,麥當勞兄弟與克羅克開始談判,讓出麥當勞。他們開出的價格十分驚人:“我們非要270萬美元不可,而且要現金。我們兄弟倆每人100萬,山姆大叔(指向美國交納稅)70萬,壹分不能少。”勞苦功高的克羅克壹聽,差點暈倒了,他沒想到,對方的貪婪令他接受不了。他壹面設法籌款,壹面委托律師辦理合同。1968年,麥氏兄弟徹底敗出速食業。他終於擺脫了羈絆,可以自由地馳騁了。5年後,他還清了所有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