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
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壹種制度。所謂居間服務,就是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間媒介的中間服務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第424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壹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托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系的中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