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國和項目所在國家(地區)有權審批境外投資項目的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三)投資項目的合資(合作)協議、章程及相關合同;
(四)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五)境外投資保險承保意向文件(如需境外投資保險);
(六)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基本情況、年度營業執照復印件、最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和最近壹年的財務報表、其他表明借款人和擔保人資信和經營狀況的資料、境外註冊公司的相關資料;
(7)還款擔保意向書。采用抵(質)押擔保的,應出具有效的抵押物、質物權屬證明和價值評估報告;
(八)中國進出口銀行認為必要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