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服刑期間仍需承擔民事責任。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可以到被告人服刑的監獄進行聽證或者訊問,並對有關證據進行質證。判決生效後,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可以查詢被告的銀行賬戶及其名下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22 (4)條:對被監禁者的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