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支付服務的定義是:
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款人與收款人之間的中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1)網上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和受理;
(3)銀行卡收據;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業務。
本辦法所稱網上支付,是指依托公共或專用網絡,在收款人與收款人之間進行貨幣資金轉移,包括貨幣兌換、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和數字電視支付。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在發行機構以外購買的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采用磁條、芯片等技術,以卡和密碼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本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POS終端為銀行卡特約商戶收取貨幣資金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