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約定在1年內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發行條件:
1. 是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 具有穩定的償債資金來源,壹個會計年度盈利; 3. 流動性良好,具有較強的到期償債能力; 4. 發行融資券募集的資金用於本企業生產經營; 5. 近三年沒有違法和重大違規行為; 6. 近三年發行的融資券沒有延遲支付本息的情形; 7. 具有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募集資金的使用償付管理制度; 8.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9. 待償還融資券余額不超過企業凈資產的40%。
發行優勢:
1. 信用擔保,無需抵押; 2. 協助企業償還到期較高成本貸款; 3. 補充企業經營性現金流,拓寬企業融資渠道; 4. 申請發行的門檻較低,發行流程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