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借款人的家庭收入證明。
3、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4.自籌資金的數額、來源及證明。
5、購買住房提供符合規定的住房購買合同或協議;建設自住住房的,提供城建管理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證(均為原件)。
6.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有處分權的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擔保人的身份證明和資信證明。
7.其他需要的文件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