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被借用的人知道借款人以自己名義貸款的,應當承擔清償責任。如果被借用的人不知道他人以自己沒有借款的,實際借款人可能涉嫌貸款詐騙罪。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義貸款並且到期無論償還的,與實際借款人可能***同構成貸款詐騙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五條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構成騙取貸款罪。當借款人通過借名借款方式向銀行貸款時,顯然隱瞞了借款的真實用途,屬於“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貸款”。壹旦借款人到期無法歸還借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則借款人可能構成騙取貸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