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對逾期還款的借款人進行催款、催款,督促借款人還清拖欠的貸款;
二是逾期貸款收取罰息;
三、信貸員見客戶或上門催收;
第四,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
第五,依法追究保證人的連帶責任;
第六,依法處理抵(質)押物;
第七,依法行使債權人的其他權利。